星期一, 2月 20, 2006

屯門公園

「當局在屯門公園採取行動,阻止部份涉嫌違反噪音管制條例的市民唱歌,並會考慮檢控。康文署表示,過去三個月,收到約四百宗投訴,不滿每日都有市民在屯門公園內以揚聲器練習戲曲,懷疑聲浪過大,對居民造成噪音滋擾。當局表示會徵詢法律意見,不排除作出檢控。康文署發言人表示,曾多次勸喻有關市民,署方又為他們物色其他戶內地方練習,但部份人士仍然屢勸不改。於是警方、康文署以及環保署人員聯合執法,就屯門公園內的唱歌活動造成的噪音滋擾搜集證據。」


睇到這個新聞的反應是「唔撚係嘛!」,屯門公園原來有這樣的自發民間音樂活動。又好似也給引了唔少街坊觀眾喎,而又同時有好幾檔的演出在發生的,又是免費活動喎,幾好o者!!!都沒有機會去睇過哦。
早兩年前返內地探親,在一些公園見到一班大叔大姐在唱歌起舞,有點像屯門公園的情況,我們也睇得好開心喎!真係幾好喎,難度要下下去什麼康民署的指定場地睇演出咩。那些康民署的指定活動大部份都是要錢的,試問一般街坊又可以睇得幾多場先。而我都曾經在土瓜灣的一個公園也見過類似活動,他們除了自己朋友演出外,他們更歡迎其他人一起玩的。我和朋友跟他們說如果我們想唱又如何呢?他說你地比d樂譜我地啦!我地可以幫你彈的。我們有點呆,因為我們唱的歌都只有簡譜,有點難攪!而我們也習慣自彈自唱的。最後都係得過講字的。但是都睇到他們都是好熱心的,他強調大家來的都好開心的。
我對於這樣的民間自發音樂活動十分支持的,而涉嫌違反噪音帶來的問題,我想反問﹕在柯士甸道與 彌敦道的十字路口及西洋菜街百老匯戲院則的大型電視機所發出的聲響一定比屯門公園的勁唔知幾多啦,何解又無出現類似檢控呢?起碼沒有在新聞中聽過喎,難度以上的兩個地方附近的街坊全是聾啞人士嗎???還是出得起錢的人就可以發出過大的聲量??「唔撚係嘛 ?」一句到尾,屯門公園的演出人士們,我是力撐的~~~再多句﹕「將音量放大 越過不義界線」